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拟跨省转学情况公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北京市教委对各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张涵宇等7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4日起至10日结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不予受理。
关于2022年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名单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教育厅组织召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评审会,对2760名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 29日至2022年7月5日)。
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图解 |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6月2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
京教民〔2022〕4号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现将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通告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检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2〕250号 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近期,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2021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评估”),现将年检评估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公布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2022高考护航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全国各省(区、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安排,“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将于6月22日至28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举行。平台将提供文字问答和视频直播两种方式,每日文字问答咨询时间为9时至17时,是否安排视频直播及视频直播时间由高校自行决定,鼓励高校积极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教育部要求各高校积极主动加强线上招生宣传,为考生、家长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服务。
我市召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议
6 月 20 日,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议召开,统筹部署并深入推动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黄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委副主任温涛主持会议。
教育部公布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2022高考护航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全国各省(区、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安排,“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将于6月22日至28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举行。平台将提供文字问答和视频直播两种方式,每日文字问答咨询时间为9时至17时,是否安排视频直播及视频直播时间由高校自行决定,鼓励高校积极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教育部要求各高校积极主动加强线上招生宣传,为考生、家长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服务。
孙春兰、胡春华出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1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