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5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2025-01-16 69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关于转学的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米珍等7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2日起至1月8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单位通讯地址(或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将不予受理。
2025-01-05 40 0

  京教函〔2024〕529号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4〕206号),经学校推荐、评审专家组评议、评审委员会投票、市教委审核并公示,决定授予北京大学贾春新等89名教师第二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清华大学刘知远等75名教师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并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2024-11-26 95 0

  京教函〔2024〕574号各相关民办非学历高等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京教民〔2024〕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检查评估结果(第一批)的通知》(京教函〔2024〕299号),经专家验收、评议,现公布第二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年检结论。 
2024-11-22 72 0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要求,经各有关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公示、推荐,我委组织集中审核,确定了北京大学梁力元等13661人为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暑期),现予以公布。
2024-11-08 83 0

  京教函〔2024〕470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各教师发展基地:  按照工作计划,在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个“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发展基地”(以下简称“教师发展基地”)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学校推荐、基地校考察确认并经市教委审核,2024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个教师发展基地共录取71名研修学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2024-11-05 92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16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2024-08-02 70 0

京教研〔2024〕8号各有关高校:  现将《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2024-07-19 95 0

京教函〔2024〕299号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近期,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2023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进行了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评估”),拟分两批公布年检评估结果,现将第一批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7-09 69 0

京教函〔2024〕124号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要求,我委组织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本科新设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请各校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加强新增本科专业建设,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校特色发展。
2024-07-09 79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梅家驹等6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1日起至7月5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单位通讯地址(或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将不予受理。
2024-07-06 85 0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现将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4年秋季招生政策通告如下。
2024-07-03 87 0

  根据《“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通知》有关要求,近日,市教委完成了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遴选工作,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录取名单见附件)。
2024-07-03 99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2024-01-25 236 0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要求,经各有关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公示、推荐,我委组织集中审核,确定了北京大学赵朝熠等259人为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春季),现予以公布。
2024-01-18 199 0

教体艺厅函〔2023〕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师范大学:
2023-10-18 23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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