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建议人选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工作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在各高校党委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产生了第九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高校系统)建议人选,现予以公示。
新疆艺术学院牢牢把握“一二三”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启动以来,新疆艺术学院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 坚持 “ 一二三 ”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 努力开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