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认定的京韵特色社区教育示范项目的通知
京教函〔2024〕573号各区教委,各有关院校和单位、社区教育机构: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京韵特色社区教育示范项目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4〕406号)部署,在各区、各单位申报推荐基础上,市教委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33个项目为2024年认定的京韵特色社区教育示范项目,现予以公布。
北京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名单的通知
京教策〔2024〕10号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1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京教策〔2023〕6号),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各区评选推荐和高校自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材料评审、满意度测评、入校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经2024年第6次市委教育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政法大学、昌平职业学校、庞各庄第一中心小学等42所大中小学被评选认定为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北京市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北京市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驻马店市教育局全力以赴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23年上半年,驻马店市教育局派驻市民中心服务窗口把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提前谋划,缜密安排,周到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赢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3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公示(第三批)
经申请人网上申请、有关高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复核,马艺璇等 1705 名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主要为在汉高校202 3 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除部分个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2023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公示(第二批)
经申请人网上申请、有关高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复核,易彬彬等 9565 名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主要为在汉高校202 3 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除部分个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揭牌仪式举行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揭牌仪式举行
6月7日上午,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揭牌仪式举行。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