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分园绩效考核结果的公示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分园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425号)要求,经高校总结、现场答辩及专家评审等环节,9个高校分园拟通过考核,其中6个高校分园考核优秀,3个高校分园考核良好。现将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教育部公布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公布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北京大学天然药物学教师团队等199个团队入选。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的通知
教师函〔20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第三批投档说明
艺术类本科第三批安排除艺术类本科第一批院校外、其他使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本批次将填报了艺术类本科第三批志愿且高考总分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成绩合格并已获得院校备案的考生全部投档。
高度重视 积极创建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师工作处开展创建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工作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处室认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转发通知提出要求。各高校精心组织,逐级推荐审核,共推荐6个教师团队,分别是西藏民族大学“服务治边稳藏人才培养的思政教学科研团队”、西藏藏医药大学“藏医临床教学团队”、西藏农牧学院“藏药资源与开发利用创新团队”、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语文教育专业教师团队”、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体与警务技战术教研团队”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老西藏精神宣传与实践教育教师团队”。6月16日,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召开会议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材料, 征求有关处室意见,经报请厅主要领导,同意推荐 西藏民族大学 “服务治边稳藏人才培养的思政教学科研团队”和西藏农牧学院“藏药资源与开发利用创新团队” 两个团队。
2023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公示(第三批)
经申请人网上申请、有关高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复核,马艺璇等 1705 名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主要为在汉高校202 3 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除部分个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北京市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拟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推荐指标和相关要求,北京市教委拟推荐10支教师团队参加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教育部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拟认定200个,并进行持续跟踪支持和典型宣传。
关于2022年建成的第三批武汉市社区教育基地名单的公示
根据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要求,经专家组评估, 拟确定 18家单位 为第三批武汉市社区教育基地 (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
第三批福建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和第五批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公布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确定福建省力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10个申报单位入选第三批福建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厦门万千极美营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20个单位入选第五批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大田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3个单位入选第五批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现予公布。
社区教育“能者为师”推介共享行动第三批实践创新申报项目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社区教育 “能者为师”特色课程推介共享行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3号)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实践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 项目建设单位自愿申报、区 教育 局审核,拟推荐 5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厅、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参加教育部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推介共享行动第三批实践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
云南省第三批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典型案例
一、玉溪市建制度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2022年4月,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遴选原则、条件和程序,提出了日常管理要求和评估退出机制。《通知》要求非学科机构主管部门通过审核机构办学资质、人员资质、培训课程、信誉实力、办学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后,遴选区域机构“白名单”。学校制定招选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招选,对入围机构和培训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方可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非学科机构属地主管部门须对“白名单”内的非学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学校一般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质量评估;对出现未按合同约定派出项目专业师资提供相应服务、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项目评估结果差、机构人员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情形,学校应终止履行合同;对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即刻核查清退。同时,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人员须具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一般不超过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员总数的50%。培训项目收费纳入代收费范围收取,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服务的标准。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或个人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收费,也不得委托家长代收费。
我区三所高校入选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西藏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西藏大学工学院交通系学生党支部和西藏农牧学院水利土木工程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本次共遴选产生了11个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各培育创建单位建设周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