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石林等7个县市进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22年9月15—23日对石林、绥江、腾冲、牟定、姚安、开远、德钦7个县、市进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
为做好我省2022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推动县(市、区)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在县级自评、市(州)初核的基础上,6月27日-7月8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组织11个实地督导评估组,分两批对22个申报县开展实地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