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的公示
按照 《 教育部 、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教语用函〔2022〕2号) 精神和省教育厅、省语委意见 , 经市 教育局 研究确定 ,拟推荐 市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参评“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 ”。
贵州省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动员调度会召开
8月5日,贵州省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动员调度会在省教育厅召开。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工会主席,省语委副主任王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宣传部、省民宗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等省语委部分成员单位,各市(州)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交流了今年组织推普周活动的思路及措施。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语用函〔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委(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兵种参谋部(战勤部)、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综合局、军事科学院科研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育训练部、武警部队参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团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认定昆明学院等5个单位为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语〔2022〕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通知》精神,昆明学院等5个单位组织进行了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建设申报工作,经单位自评申报、省语委办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组材料评审、实地考察核查、综合评议等环节,拟认定昆明学院等5个单位为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2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语委办(省教育厅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反映。
南昌基础教育“重点培育项目”开展成果交流推广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基础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提炼、展示交流和推广研讨,引导全市各县(区)、各学校不断直面新挑战、开展新实践、探索新模式、总结新经验,3月15日上午,南昌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基础教育“重点培育项目”成果交流推广活动。江西师大基础教育研究院院长孙锦明、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所长程方生到场指导,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付青岚出席并讲话。本次活动以视频形式举行,全市各县(区)教育部门、各校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同志和骨干教师、市教育科研客座研究员分别在本县(区)、单位分会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