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2023年江苏好大学江西招生宣传行活动在昌顺利举行
为增强江西考生对江苏高水平大学办学优势和特色的了解,促进江西基础教育与江苏高水平大学之间的深入互动, 2月24日上午,江苏好大学江西招生宣传行活动在南昌市教育局顺利举行。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黄琰,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总督学万晓玲出席活动,江苏好大学18所成员校招生负责人、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同志、全省各地34所优质中学校长、飞象校园团队参加活动。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教育部部署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新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将于1月31日17时公布
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已于2023年1月中上旬顺利举行,评卷与专业合格分数线划定工作稳步开展。根据工作安排,将于 1月31日 公布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位次和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转需!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最新要求来了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将于2023年2月10日开始举行,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考试平稳有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考生健康考试要求公布如下:
我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圆满结束
我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人数达9万人,比2022年增加1.1万人,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增幅达13.9%,居全国前列。全区共设置34个报考点,其中高校报考点20个,设区市报考点14个,新增设了梧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学院等14个报考点,以满足考生就近报考的需求;共分45个考点、3473个考场、800个备用隔离考场,共有1万多名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研考考务工作。
教育部部署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划定
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评卷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情况和招生实际,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确定了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为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专科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我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结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今年,全区共有考生90054名,在12个盟市和2所高校共设置78个考点。至考试结束,全区没有发生失密泄密和群体性作弊等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工作差错,考试平稳顺利,实现了“如期开考、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的工作目标。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召开2023年研考工作调度会 全力确保研考平稳顺利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的目标,12月22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土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调度视频会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副主任、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黄雅丽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