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12月7日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12-08 252 0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