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修改版)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及采纳情况说明
2023年2月8日至17日,我局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修改版)(以下简称《管理意见》(修改版))在武汉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修改版)的起草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以下简称《管理意见》)于2017年12月28日印发。《管理意见》实施5年来,加强了武汉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规范、科学、健康发展,全市普惠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至2022年底,管理意见有效期届满。随着近年国家、省、市对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更好地促进武汉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修改、完善和补充《管理意见》已十分必要。
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修改版)征求意见的公示
2017年12月 28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 〔2017〕63号) (以下简称《 意见》 )。《 意见》实施 5年来,我 市清理规范并按政策配套幼儿园近 500所,加强了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极大地满足了居民子女入公益普惠园的需求。到2022年年底,《意见》有效期届满。根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需对《 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后,明确《意见》是否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