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名单的通知
京教策〔2024〕10号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1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京教策〔2023〕6号),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各区评选推荐和高校自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材料评审、满意度测评、入校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经2024年第6次市委教育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政法大学、昌平职业学校、庞各庄第一中心小学等42所大中小学被评选认定为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示202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高级中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京教计〔2024〕19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稳妥做好2024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现将我市202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高级中等学校向社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高级中等学校,不得擅自开展招生活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备案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24〕113号各区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7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2024年申报新增的中职专业进行了综合评议,现将2024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备案名单予以公布。同时根据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对近三年(2021-2023年)未招生的专业调整优化。
@同学们,教育部“读经典”活动邀你来参加
日前,教育部发布通知,部署开展“读经典 我思考”活动(以下简称“读经典活动”),持续推动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广泛开展,引导青少年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检查评估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京教函〔2024〕299号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近期,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2023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进行了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评估”),拟分两批公布年检评估结果,现将第一批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4〕124号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要求,我委组织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本科新设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请各校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加强新增本科专业建设,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校特色发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备案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24〕121号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7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2024年新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进行了综合评议,并将国家控制类专业报送教育部备案审核。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备案与审批结果,现将2024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备案名单予以公布。同时根据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对近三年(2021-2023年)未招生的专业调整优化。
教育部开通资助热线,能为困难大学生提供哪些服务?
暑期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7月1日开通,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也同步开通了热线电话,为大学新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资助政策咨询与帮助。从2005年教育部首次开通以来,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已连续开通20年。资助热线能为困难大学生提供哪些服务?一起来看新华社报道——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拟跨省转学情况公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梅家驹等6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1日起至7月5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单位通讯地址(或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将不予受理。
转发司法部: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现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如认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邮箱反映问题。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召开北京市属高校人工智能通识课工作部署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人工智能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月2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召开北京市属高校人工智能通识课工作部署会。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李奕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市教委副主任张耀天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