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菏泽市依托“全省打造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的有利契机,聚焦乡村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始终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统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持续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是充实教师队伍增强“鲜活力”。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2022年采取“1+N”的教师补充方式,安排教师招聘计划4026人。其中设置公开招聘教师计划1931人,通过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毕业生1672人,安置公费师范毕业生423人。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足额纳入预算。薪酬待遇向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倾斜,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足额发放教龄津贴,全面落实惠及义务教育教师的乡镇工作补贴、艰苦偏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其中东明县开通农村“公交助学”,巨野县为偏远乡村教师免费发放“爱心公交卡”。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倾斜,制定了《菏泽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资历,但长期扎根农村学校,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教师允许破格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建立了符合基层教师特点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二是强镇筑基行动增强“辐射力”。将力量向乡镇驻地学校(包括幼儿园)倾斜,实施“强镇筑基”行动。按照“重点突破、梯次建设、全域提升”原则,逐级压实责任,狠抓过程调度,整体推进教育强镇筑基行动。2022年5月全市共遴选第二批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18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省级试点镇7个,市级试点镇41个,县级试点镇63个,三级试点覆盖率达到66.5%。为强化乡村学校教研能力建设,市教育局组织部分小学及初中优秀教师,赴陈集、吴店、沙土和吕陵四个乡镇10所中小学,开展“强镇筑基,送课助研”活动,活动涉及12门学科,共送课45节,参与教师1100余人。通过教研帮扶活动,充分发挥了名师示范引领和帮扶作用,促进了城乡间教师沟通交流,较好的实现中心辐射、多校联动、名师带动和整体提高的预期效果。
三是推进硬件建设增强“吸引力”。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从教室、宿舍、食堂等环节入手,着力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努力将乡村学校打造成最美建筑。针对乡村学校生源减少的问题,充分考虑学校生源分布和服务半径,坚持从严撤并、应留则留原则,着力优化乡村学校、幼儿园布局,强化午餐、校车服务,集约高效办好规划保留乡村学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工程(取暖、厕所、食堂、运动场),全市共建设四项办学条件改善项目527个,特别是取暖工作,实现了教室、功能用房、餐厅和宿舍取暖全覆盖。针对乡村教师住宿不便的问题,启动了2020-2022年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三年计划,规划建设周转宿舍4450套,惠及近万名乡村教师,极大的改善了乡村教师住宿条件,有效的促进了教师的轮岗交流。
四是学生精准资助增强“保障力”。聚焦贫困学生需求,在规范管理上抓落实,在精准资助上下功夫,在资助育人上求实效,积极探索“物质帮助+精神帮助”相结合的“双帮助”资助模式。主动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实现数据全覆盖。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实现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全覆盖。截至目前,2022年春季学期各学段学生资助资金已经发放到位。全市共为18.0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资金9545.72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共为2.39万名学生发放学前政府助学金1452.0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共为7.51万名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4401.79万元,为6.02万名学生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563.91万元;高中教育阶段共为1.55万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546.93万元;中职教育阶段为5816名学生发放助学金581.05万元。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1.95亿元,累计资助学生19.38万人次,切实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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