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民办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近日,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通过3至5年时间,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围绕民办教育发展应知应会内容、内涵发展和示范引领等方面内容,分期分批对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系统轮训,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现民办学校管理人员省级培训全覆盖。

  《规划》指出,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着力培育一批讲政治、懂政策、善管理、能创新的民办教育管理团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管理有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民办教育管理队伍,切实提高全省民办教育管理者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强队伍保证。

  《规划》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民办高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指导本地民办学校和本校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确保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在培训周期内都能参加至少1次省级培训。同时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培训工作新方式新途径,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政法处/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朱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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