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全国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如期达标

9月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成效。中央编办四局副局长张文斌介绍十年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有关情况时表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如期达到或高于国家基本标准。

张文斌指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国家标准于2001年制定颁布,分别按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明确了高中、初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2014年,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深入调研,在2009年将农村标准提高到县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县镇标准提高至城市水平,实现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统一。同时,明确要求向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重点保障村小、教学点的教职工编制配备。强化县域范围内中小学教师资源统筹,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张文斌表示,2019年,针对中小学在校生、教职工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化情况,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学段之间人员编制配备不平衡、编制调整不及时、人员流动不顺畅等问题,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专门政策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明确要求按照标准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满足发展需要。加强存量挖潜,稳步推进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机构布局优化,加强各类事业编制资源统筹调剂,重点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育需要。鼓励教职工队伍管理创新,建立更为灵活的用人机制,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推动教职工编制和人员的合理流动。规范中小学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中小学提供教育服务,多方面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

张文斌强调,为有效破解地区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性矛盾,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专门出台文件,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专项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行业改革精简事业编制,重点向基础教育领域倾斜;通过建立完善编制跨层级跨地区调整机制,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口流入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力度;通过运用大数据思维,有效盘活空编资源,化解编制闲置和编制不足并存的矛盾;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规借用占用挪用的教职工编制回归学校等。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如期达到或高于国家基本标准,有效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城乡均衡配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转自: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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