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强校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多项措施促进城乡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全市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育人方式改革。“本市将‘强校工程’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一校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到2025年,‘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干部教师队伍配置、办学条件配备、经费投入保障更加适应育人方式改革需要,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显著增强。”市教委工作人员说。
根据“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各区将依据条件标准及时补充项目学校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项目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更好地满足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探索下放项目学校招聘自主权,允许项目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托管单位开展教师招聘。各项目学校完善激励机制,留住并用好优秀教师。同时,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养,实施“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校长、教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每年开展2次校长市级培训和骨干教师市级示范培训;实施影子培训计划,多渠道提升校长、教师、班主任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到2025年,每个项目学校至少培养1名正高级教师。此外,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市、区两级教研员深入项目学校,开展“手拉手”帮扶和蹲点式专业指导,做到学校100%全覆盖、各学科教学指导100%全覆盖。
推进多样化特色发展,是“强校工程”的特色举措。我市支持引导普通高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从人文、社科、工程、技术、艺术、体育、财经、法律以及普职融通等特色建设领域选定特色发展方向,推动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比如发挥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专业特长,在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建立‘特色发展协作基地’。”市教委工作人员介绍,“十四五”期间,对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予以命名,成熟一所创建一所、创建一所命名一所,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从分层教育逐步向分类教育转型。
我市还将深化招生录取方式改革,支持引导经认定的特色普通高中制定导向正确、方案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学生评价体系和自主招生办法,市教委将给予一定的自主招生名额和特色办学自主招生政策支持,来招收符合学校特色发展、在某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此外,我市将通过加强办学条件来保障“强校工程”实施。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有效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巩固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成果,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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