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乡市: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 助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湘潭市湘乡市不断完善教育主管部门监管职责,采取“四全”措施,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保障民办学校办学经费安全,确保民办教育安全有序发展。
全面规范收费行为。湘乡市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学习传达。迅速组织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文旅广体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学习传达,切实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专班调查摸底。组织两个由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参与的专班,对全市7所普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开展办学成本调查,着力调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专门强调部署。严格要求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分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依法对民办中小学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择校费等七种行为进行查处。
全程监管资金使用。近年来湘乡市定期专题研究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严密防范资金风险问题。确保严格监管在前。对所有民办学校在主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严格监管,对学校办学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及收费、收入等资金的流向,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全流程监管,学校大额资金的调度使用须经市教育局同意,严防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确保精准监管在户。市教育局与长沙银行湘乡支行开发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全市106家培训机构全部开通了资金监管账户,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存入风险保证金3万元,收费进入监管账户,每次收费时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超过60个课时,预收费拨付每月20日按30%的比例转入校外培训机构资金账户内,结余的10%培训费于次年一月份全部转入资金结算账户内。确保有效监管在线。各学校和培训机构广泛宣传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防范校外培训风险致家长的公开信》。全市106家培训机构课程已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端APP上架。目前,湘乡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有序运行。
全域开展财务审计。湘乡市坚持对全市所有民办学校开展财务审计。定期开展年度审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对民办学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复查审核,确保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严防挤占、截留、转移、挪用学校资金;严防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以及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对工作渎职,造成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失真、失范,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适时开展专项审计。2022年6月起,湘乡市教育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所有民办学校进行专项审计,全面掌握学校财务与资产状况。
全力处置办学风险。湘乡市科学制定处置工作预案,建立“三个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实时预警,当协议开户银行发现账户到达最低余额或发现异常后,及时向市教育局发送“风险警戒通报”。风险评估机制。市教育局在接到“风险警戒通报”后,立即组织对民办学校的经营状况、资金收支和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妥善处置办学风险。风险联处机制。经评估不具备继续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及时依法启动终止办学程序。2021年,通过银行反馈信息,湘乡市某民办学校资金出现严重问题,拖欠教师工资待遇,引发不稳定风险,市教育局及时介入,责令学校筹措资金300余万元解决欠薪问题,确保了教师工资待遇发放和学校稳定。2022年,该校财务状况没有改善,年检评估被评定为不合格。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由政法委牵头的工作专班,依法对债权债务进行处置,已责令该校2022年秋季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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