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明确要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等。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导向有效落地,《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为此,《方案》明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方案》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方案》还提出,聚焦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医疗照护、家政、养老托育等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
《方案》同时明确,要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数量。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
转自:《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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