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出台树基础教育品牌 打造美好教育新生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改善教育生态,近日,信阳市委市政府出台《树基础教育信阳品牌 打造美好教育新生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指出,未来信阳市加快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着眼建设信阳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以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为主线,聚焦品质生活引领,坚持“五育”并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方案》对信阳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规划也作出明确要求。到2025年前,信阳市将创建30所省市级“五育并举”示范校,创建55个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心城区新建3-5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他各县新建、改扩建50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包括39所农村寄宿制学校)、3-5所普通高中,新建、改扩建34所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72所公办幼儿园、120所义务教育学校、10所普通高中;启动“乡村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2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评选30所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创建市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20个以上;每个县区创建3—5个规章制度齐全、运营成熟、具有当地特色的义务教育办学集团;创建国家、省、市红色研学基地20个,开发红色研学线路10条、红色研学课程40个;每个县(区)城区至少建成3所标准化公办园,消除公办幼儿园空白乡镇,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落实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到2023年、2025年分别培育完成300个和500个乡村首席教师岗位,做到乡镇(学区)全覆盖。

  《方案》还通过六项保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信阳市将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定期视导学校制度,市县级教育(体育)局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至少视导1所学校;确保教育财政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的政策,落实教育费附加规定。按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的标准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按每年300-500万元的标准落实“市长基础教育质量奖”;持续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规定落实落细,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完善教科研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教科研工作体系;加强对提高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品质教育,学在信阳”为主题,总结经验做法,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努力为基础教育营造良好的生态发展环境。

(信阳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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