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策〔2025〕8号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根据教育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5年法治微视频、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在全市大中小学干部师生中开展第十二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青春 护航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5年4月—10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活动由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负责推荐作品的收集、汇总、整理等相关事宜。
四、具体要求
(一)第十二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1.参与人员范围
全市所有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中小学校(含职业高中)、幼儿园、市教育两委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师生均可参加。
2.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体现教育意义。全面准确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社会热点与信息传播特色,紧扣法治教育主题,具有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构思新颖等特点,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具有法治教育意义,明确教育目标、强调法治精神、注重知识传递、引导公众学习;推动创作欣赏作品与法治思维培养有机结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推进做中学、学中做,通过创作优秀作品展现法治观念、维护法律尊严。
(2)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了解宪法内容,感受宪法权威,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自觉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通过对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创作贴近生活的法治作品。在创作中感受宪法力量、领悟宪法精神,理解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职责和义务,促进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创编艺术佳作,彰显法治精神。坚持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和艺术性有机统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寓意深刻,贴近生活,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讲述法治知识、展现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选择恰当法治题材、融入法治元素、塑造生动形象,运用多样化艺术手法,用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熏陶人、影响人。广泛利用家校协社同教育,充分发挥教学资源、法治资源、艺术创作资源优势,合理利用AI工具,编创具有较强专业性、观赏性的优秀法治作品,打造法治教育文化精品,通过创作既具有艺术性,又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佳作,展示新时代法治教育新风貌。
3.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包括视频作品、艺术作品两种。
(1)视频作品。视频作品可1人或多人创作。
微视频:包括微电影、快闪、讲述、工作展示等形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时长不超过3分钟。
文艺作品:包括歌曲、舞蹈、曲艺、戏曲、童谣、舞台剧等原创法治文艺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作品画面、声音清晰,画面比例为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竖屏等比交换,输出格式为MP4,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可提交非高清文件,高清无压缩版自行保留,用于获奖后展示播出)。
(2)艺术作品(含手工)。此类作品应为个人独立创作,包括摄影、海报、书法、绘画、板报、图配文、泥塑、剪纸、篆刻、泥塑等多种形式平面或手工实物作品。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可多角度上传作品的结构、造型、细节图片,自行保留作品原件或设计源文件,用于获奖后展示)。
4.作品提交
作品提交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与个人提交两种。
(1)单位推荐。各单位在认真初评选议基础上,推荐总数不超过15件作品,建议其中视频作品6至8件,原则上1名干部师生,只能提交1份作品。请各区、各高校等单位将推荐作品按照作品类型归类整理后打包统一报送(鉴于参与单位较多,不受理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基础教育学校单独提交的作品)。
(2)个人提交。全市大中小学在校师生于4月28日至6月27日期间,关注并登录丘瑞斯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丘瑞斯微信小程序,选择“第十二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专区,登录、报名上传作品。
丘瑞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丘瑞斯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5.作品评选安排
作品依照高校(含高职)学生作品、中小学(含职业高中和幼儿园)学生作品、教师(干部)作品等作者主体分类,按初评、复评、终评等三个环节组织推进。
即日起至7月初,各区、高校等单位要把好政治关、质量关,认真协助做好并完成初评和推荐工作;个人提交作品经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初评后,择优入围复评环节。7月中旬至8月,市教育两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分类对师生作品开展复评、终评。9月至10月,通报评选结果,对优秀法治教育作品进行推广展示。
学生作品按视频作品、艺术作品分类评奖,教师(干部)作品组不分类评奖。所有优秀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学生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可参评优秀指导教师奖。本年增设“AI创新奖”,奖励在技术应用与法治主题结合上最具创意的作品。
6.其他需说明事项
(1)作品创作规范严谨。师生创作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编写作品题目应突出作品主题,避免内容泛化,字数冗长,勿以“宪法作品”“法治作品”等或本届活动主题为题目。注意“法治”与“法制”两词的正确使用。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任何外部链接等内容。活动提交作品须为原创,主创人员应为在校师生和教育系统干部,对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且未在报刊、网络等公开发表。
(2)填报信息准确无误。个人线上提交作品时,作者、作品信息、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要准确核对。个人作品仅填写一位作者,集体创作的作品最多可以填写5位作者。每件学生作品只填报1名指导教师,学生独立完成的作品,无须填写指导教师。
主办方享有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改编、再创作、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一经确认,取消该作品及报送单位参评资格,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入选一等奖的艺术作品,活动主办方将集中收集实物。
(二)“八五”普法品牌推荐
1.征集范围
各区各高校组织开展辖区、校内推荐评选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组织开展全市系统内推荐评选。
2.品牌内容
各区各校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政治性、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的普法品牌项目或活动。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普法项目类:反映辖区、学校特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机制等,如主题普法活动、法治文化节、法治宣传周等。
普法媒体类:各类媒体普法栏目、专题节目,报纸、期刊法治专栏,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
普法团队类: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法律素养,在普法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团、法治宣讲团等。
3.评选标准
政治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传播法治理念,弘扬公平正义,引导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创新性:在内容、形式、方法、载体等方面有创新,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有效吸引公众参与。
实效性:普法效果良好,切实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示范性: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
持续性:具备长期开展和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基础,能够形成长效机制,并不断完善和提升。
4.报送要求
各区、各高校可推荐报送1个“八五”普法品牌,填写《北京市“八五”普法品牌推荐表》(附件4),并附2000字以内介绍材料,包括品牌名称、创建主体、创建背景、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创新特色等内容。同时,提供能够反映品牌特色和成效的相关图片(5-8张,JPEG格式,每张不小于2M)、视频(不超5分钟,MP4格式)等资料。
各区各高校于5月9日前将《第十二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E-mail:fazhiweidianying@126.com)。
各单位组织开展初评筛选,评选出一批能够代表本地区、本行业特点水平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和一个普法品牌,并向市教委两委推荐报送,请于6月30日前将存储《第十二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第十二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3)《北京市“八五”普法品牌推荐表》(附件4)盖章扫描PDF版、作品电子文件的光盘或U盘标注单位信息后,邮寄至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路居11号南院厚德楼;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2597544、13401053269)。
同时请将《报名表》(附件1)、《推荐表》(附件4)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PDF作品图片及视频的网盘下载链接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jw_fzxc@126.com)。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校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八五”普法总结验收等工作,组织引导干部师生积极参与,力争挖掘出更多体现本区域本单位法治实践工作特色成效的优秀作品。
2.加大推广宣传。本届活动的优秀作品,市教育两委将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现场活动、微信公众号、公交地铁电视等平台展示交流。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八五”普法以来的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海报、法治宣传现场活动等途径,展示优秀法治教育作品,鼓励师生积极创作、广泛交流,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
3.突出利用实效。根据国家及全市相关活动要求,所有优秀获奖作品,将有机会推荐参加教育部、北京市组织的2025年法治作品征集等系列相关活动评奖。各区各校要结合学校师生学习活动具体安排,关注活动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均属主办方,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附件:
3.第十二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doc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