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4年7月1日至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综合督察组对市教委2023年以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察。期间,督察组与市教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交流,与3名委领导、7名处室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延伸督察了3个区教委、4家直属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随机抽查、检查了15所学校(教育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查阅资料7000余份,发现问题隐患及线索131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线索4项,突出问题隐患41项。在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基础上,形成督察反馈意见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教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先后召开2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依托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平台,协调各区各部门力量,推动解决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难点问题。统筹指导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态更新教育领域安全检查项目清单,开展自查检查61081次,消除隐患13212项。制定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将“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列入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压实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8个区开展通学公交试点服务,已设置运行线路302条,服务学校116所,服务学生1.66万余人,扎实推动校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首次组织开展年度校园安全优秀案例和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组织“安全知识进校园”“首都少年安全馆体验行”“校园火灾应急处置桌面推演”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广大师生关注校园安全、支持校园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安全生产轮训制度,每年组织100名市区教育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教育部专项培训,组织600名校园长参加市教委校园安全专题培训。针对督察组常态化督察阶段反馈的问题,市教委联合市有关部门于8月底在民办普通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为期1个月“校园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消除各类隐患问题58项。
二、主要问题
对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督察要点,结合督察中了解的情况,督察组认为市教委相关工作主要存在以下4个方面问题。
(一)统筹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仍有差距。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及职责的通知》(京教勤〔2022〕25号)仅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未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有3名委领导未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北京市学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务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对中心主任、副主任规定的职责过于笼统(仅负责中心安全工作),未按要求明确安全生产具体职责。二是安全管理不够规范。市教委安全生产和消防相关文件转发多,检查指导少;部分业务处室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不够主动。部分区教育管理部门对本区教育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清晰、不全面,检查人员安全生产和消防专业知识相对薄弱,“查不出隐患”情况比较普遍。部分学校对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以及外包外租等重点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主动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能力偏弱。三是痼症顽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本市现有1400余辆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主要接送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部分孩子)的“黄鼻子”车辆,因各种原因此类车辆尚未纳入本市校车管理范畴。这些车辆安全条件、司机思想情绪、身体状况无法动态掌握,发生事故易引发社会舆情。部分高校租赁其他单位楼宇作为学生宿舍,有些区采取联合办学、异地办学等方式增加本区学位数量,由此衍生带来的消防设施缺失、安全管理缺位等风险隐患问题,市教委深入研究和主动应对不够。
(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推动不到位。一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有欠缺。《北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京教勤〔2024〕8号)缺少“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等重点内容,制定的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与本系统实际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强。二是三年行动调度力度不够。市教委多以季度形势分析会方式调度,专题调度次数少,点名、通报、约谈等工作措施运用不足,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有待加强。三是规定动作执行效果不明显。京教勤〔2024〕8号文件明确“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责任落实”为本市教育系统三年行动首要任务。抽查检查12所学校,发现4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北京市海嘉外语学校以签署安全责任书替代各学部安全管理责任。益民明德幼儿园未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谈话发现该负责人也不清楚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四是对《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宣贯力度不够。督察发现有5所学校还未对《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以下简称判定指南)开展学习培训,个别学校领导甚至不清楚教育部印发了这个文件。五是督导检查不深入。市教委2024年对全市 1800余所中小学、2600余所幼儿园开展秋季督学,发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问题,与督察组掌握的问题隐患情况不符。查阅市教委隐患问题台账并对比“企安安”系统分析发现,部分重大隐患未登记、录入“企安安”系统。
(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效果不理想。一是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问题有反弹。近年来,本市持续开展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但抽查4所高校实验室,仍发现1项实验室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重大事故隐患线索和禁忌试剂混存、未设置浓度报警器等突出隐患问题11项。二是施工安全管理不扎实。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市住建委检查教育系统16个在建施工项目,在3个项目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市教委只是将《市住建委关于北京市学校、医院及养老机构在施工程施工安全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转发,并未提出加强学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市教委也未按《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规范管理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4年)》要求印发教育系统专项工作方案。三是外包外租管理不规范。抽查12家单位,发现6家单位未与外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中,民办普通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将教学楼、宿舍对外租赁,一租了之、以租代管现象普遍。如:北京中农大创新研修学院将学校教室校舍租赁给94家单位,督察组现场发现隐患问题13项,除上文所提“实验室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重大事故隐患线索外,另存在“堵占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缺失、动火作业审批不规范、有限空间管理缺失”等8项突出问题隐患。四是拆窗破网未做到“应拆尽拆,清零见底”。暗查发现,北京联合大学学生公寓(育慧里二区19号)一、二层25扇窗户被铁丝网封堵。依据判定指南,此项问题为重大事故隐患线索。五是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有短板。有些学校不清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要求,管理人员错误地把有限空间等同于地下空间管理。有3所学校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制度,4所学校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5所学校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志。六是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管理仍有漏洞。北京少年宫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核不严,存在动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
(四)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北京工业大学中蓝校区中蓝二期学生公寓因未完成规划调整、无法办理消防验收及后续竣工验收手续,目前仍作为学生公寓使用。北京拔萃双语学校男生宿舍楼(该建筑建于2003年)未安装烟感报警器。依据判定指南,上述2项问题为重大事故隐患线索。二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北京市十七中学(百子湾校区)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该校学生宿舍三、四层每层中间均设置隔断门,影响疏散。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学生宿舍未安装喷淋、消火栓内未安装消防卷盘;消防水泵房与污水处理房合用,不符合消防要求。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男生宿舍未安装疏散指示标识,宿舍消火栓内未设置消防卷盘。同时抽查发现,有6所学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中级操作证书。三是重要岗位人员专业能力素质弱。有的学校中控室人员对中控主机操作不熟悉、不会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有的学校对火灾处置流程不清楚。对4所学校现场模拟火情拉动,3所学校应急值守人员未携带任何装备、超过规定时间(3分钟)到达现场。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首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积极构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深刻吸取河南南阳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事故和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把本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实。要尽快明确市教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具体职责,落实落细“两个清单”,牢牢把安全责任抗在肩上、抓在手上。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深入排查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要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严格跟踪整改落实。要主动作为、敢于协调,积极破解 “黄鼻子”车辆管理缺位、历史遗留校舍消防设施缺失等难题。要积极争取市级部门和街道社区支持配合,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校园安全管理新格局。
(二)进一步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把平安校园建设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密结合,有效融合,一体研究部署推进。要紧紧扭住“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这个关键,综合运用各校自查、交叉互查、联合抽查、第三方检查等形式,聚焦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有限空间、校园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要充分运用点名、通报、约谈、移送“四步法”,直面问题、压实责任,提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实效。要认清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才短缺、管理能力不足这个最大现实,有计划、分批次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使之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学校安全治理能力水平。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大《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学习宣贯工作力度,把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到岗、到人,层层夯实安全责任。要将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检查学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要求落到实处,并依托“企安安”系统全面记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将治本攻坚具体要求条目化、指标化列入督学、督政重点内容,督深督细督实。要指导学校因地制宜编制应急预案,督促学校加强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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