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大学“五个强化”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湖南大学党委坚持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注重从压实责任、加强指导、形成合力、注重监督、优化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强化,不断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自2019年3月启动首轮巡察以来,分6轮对19个学院和22个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开展了巡察,并对集中整改期满一年的19个单位开展了整改情况“回头看”,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得到有力保障。
开好“三会”,强化整改责任。学校注重组织好三个会议,增强被巡单位整改政治自觉,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一是开好巡察意见反馈会。要求被巡单位全体教职工参会,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会议并代表学校党委就做好整改工作提要求。明确被巡单位党政负责人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一把手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班子成员主动扛起分管领域整改的直接领导责任,建立起层层分任务、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二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会。巡察意见反馈后,要求各被巡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单位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逐条分析研判反馈意见,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形成整改台账。三是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被巡单位领导班子在年底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报告巡察整改情况,班子成员逐一报告个人在组织推进巡察整改中开展的工作和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
实行“三审”,强化整改指导。被巡单位提交整改方案后,学校落实“三个环节”的审查机制,强化对被巡单位整改方案的审查指导。一是主责部门重点审。巡察办立足自身职能,聚焦组织领导是否到位、问题回应是否全面、整改举措是否有力三个方面,逐一与被巡单位主要负责人面谈,提出意见建议,做深做实整改方案初审。二是分管领导全面审。被巡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扛实“一岗双责”,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举一反三原则,突出系统性和实效性,对被巡单位整改方案进行把关指导。三是领导小组严格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对整改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突出重点事项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指导被巡单位以点带面系统谋划整改。
注重“三动”,强化整改合力。整改实施阶段,学校注重“三方联动”,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被巡单位积极行动。被巡单位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依照整改方案组织实施,对照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主动向巡察办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整改进展、获取指导支持。二是巡察办跟踪督导。巡察办对被巡单位整改工作全程跟踪,定期掌握整改进度,了解整改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指导,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相关部门紧密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巡察办同步移交的问题清单,围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两个议事规则、基层组织建设、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健全机制、优化举措,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协同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落实“三交”,强化整改监督。学校建立整改情况报告制度,要求被巡单位定期定向“交账”,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监督,保证被巡单位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向本单位师生员工报告“交账”。集中整改期结束后,被巡单位通过教职工会议等形式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布和通报,接受师生员工监督。二是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交账”。集中整改完成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被巡单位党政一把手报告整改情况,并逐一点评,提出进一步落实的要求。三是向学校其他单位报告“交账”。结合年终考核工作,要求被巡单位在学校年度基层党委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大会上报告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学校其他单位的监督。
开展“三评”,强化整改评价。学校建立巡察整改“回头看”制度,以原巡察组为班底,联合组织、纪检等部门,组成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组,对所有集中整改期满一年的被巡单位开展简约式、实效型整改情况“回头看”。在“回头看”工作中,建立“三维评价”机制,立体评估整改落实成效。一是群众测评。面向被巡单位师生员工和服务对象,采取网上匿名问卷形式,开展巡察整改效果测评,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被巡单位,推动以评促改。三轮“回头看”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认为巡察整改有效果的达97.05%,对巡察工作总体评价为较好以上的达97.11%。二是工作组考评。工作组结合整改工作台账,重点对被巡单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做出评价,以书面形式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巡单位,持续释放整改压力,推动整改事项见底清零。目前已完成“回头看”的19个单位整改事项平均完成率达92.32%。三是领导小组点评。“回头看”结束后,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回头看”情况报告,对被巡单位整改成效进行点评,对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提出要求。同时,将相关单位整改典型经验予以推介报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达到“巡察一个单位、整改一批问题,辐射影响一片”的总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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