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京教职成〔2024〕17号

各区教委、民政局,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成人院校,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市委十三届五次会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加强终身教育保障的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关于培育老年学习共同体的任务要求,引导老年人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加强共学养老团队建设,提升学习活动质量,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本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以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主体,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和终身学习理念,定期集体学习各类文化知识或专项技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主旋律、传播银龄正能量、体现共学养老新风尚的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二)申报范围:北京市行政辖区内符合基本要求的各类老年人学习团队均可申报。已认定过的老年学习共同体如无明显的等级晋升需求不建议重复申报。

  二、认定标准

  按照《北京市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评估指标(试行)》对申报团队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五个等级(1A~5A),具体内容见附件1。重点考察申报团队在团队规模、团队学习、社会参与、团队负责人综合素质、团队建设管理、支持保障、团队成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定为相应等级。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推荐: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申报单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自评打分表、团队展示视频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4。

  (二)专家评审:市级专家组评审申报材料,并根据需要选择部分申报团队进行实地考察,依据评估指标综合评定,确定拟认定的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名单。

  (三)公示认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认定的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文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学习团队申报,并指导做好申报材料准备。请各单位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填写推荐单位工作联系人员信息表(附件5),于2024年10月10日前反馈至指定邮箱:lijihong@bjou.edu.cn。

  (二)各申报团队要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把关,指导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各项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1.北京老年开放大学: 李冀红 电话:66560216

  邮箱:lijihong@bjou.edu.cn

  2.市教委职成处: 巫梅琳 电话:55530133

  3.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常 勇 电话:55522301

  附件:

1.北京市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评估指标(试行).doc

2.申报材料要求.doc

3.2024年北京市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申报表.doc

4.2024年北京市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自评打分表.doc

5.2024年北京市新时代老年学习共同体申报推荐单位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ww.duolaoshi.com/26734.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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