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促進全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規範健康有序發展,近日,省體育局、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河南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标準和管理指南(試行)》(以下簡稱《管理指南》)。
《管理指南》首先爲設立培訓機構列出了一系列“門檻”。除了注冊資金原則上不少于30萬元人民币、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以及符合相關要求的體育器材和場地之外,設立培訓機構還需要體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意見書。《管理指南》規定,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在場所設施方面,《管理指南》要求,培訓機構教學場所使用面積不少于辦學場所總建築面積的2/3;棋牌類體育項目每班次培訓的人均培訓面積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體育項目每班次培訓的人均培訓面積不小于5平方米;培訓場所應預留安全距離,确保不擁擠、易疏散,具備與所開展體育培訓運動項目相适應的場所空間;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場所。
在安全保障方面,《管理指南》規定,培訓機構辦學培訓場所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消防、住建、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并達到一系列相應要求。此外,鼓勵培訓機構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儀(AED)。
在對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的資質以及人員配置的具體要求上,《管理指南》明确,培訓機構的教學人員、教研人員應持有以下6種證書中的至少一種: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證書、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頒發的體育技能等級證書、體育教師資格證書、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評價機構頒發的體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經省級(含)以上體育主管部門認可的相關證書。與此同時,培訓機構原則上每班次培訓的學員人數不超過35人,超過10名學員的培訓應至少配有2名執教人員。
在收費管理方面,《管理指南》要求,培訓機構的收費應符合《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暫行規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嚴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學員合法權益。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規定時長的費用。
(監管處/供稿 編輯/張璟 初審/楊曉謎 終審/朱榮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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