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2024年修订)》和《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现场测试办法(2024年修订)》,对2022年印发的原考试方案和原测试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原则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照“达到良好即满分”的原则,对此前的测试办法中各项目的评定标准进行了优化,设置了较为合理的考核难度,强调合格性,弱化选拔性。
考虑到选考项目的难度差异,为促进各项目均衡发展,保证公平性,对原测试办法中选考项目的评定标准进行了优化,注重均衡性,保证公平性。
修订主要内容
一是优化了现场测试评定办法。
为引导和鼓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形成兴趣爱好、掌握运动技能,缓解家长焦虑,减轻学生负担,适当降低了评定标准中的满分标准,把基础分由各项目满分分值的60%调整为80%。同时调整了记分档差,淡化了区分度。将补考时间由现场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调整为14个工作日内。
二是提前了抽考项目公布时间。
将原考试方案中抽考项目的抽取时间由现场测试日之前的一个月调整为两个月,便于学生备考。
三是设立了激励机制。
为引导学生超越自我,激发荣誉感和内生动力,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对必考、抽考和选考三项成绩均达到荣誉标准的学生,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统一颁发刻有学生姓名的荣誉奖牌或奖励证书。
适用对象
此次修订后的考试方案和测试办法,自2021年9月升入七年级的学生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适用,自2024年发布之日起实施。
考试由两部分组成
过程性考核20分,现场测试3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由过程性考核和现场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50分,记入中考录取总分。其中过程性考核为20分,现场测试为30分。
(一)学期分布
1.过程性考核:七年级上学期作为过渡适应期不计成绩,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共四个学期的成绩之和为过程性考核成绩,九年级下学期不再实施过程性考核。
2.现场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二)考试内容
1.过程性考核:由学生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核三部分组成。各学期分值分配如下:
2.现场测试:项目包括三类。
(1)第一类为必考项目(满分为12分):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2)第二类为抽考项目(满分为10分):①50米跑;②立定跳远;③1分钟跳绳;④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男生),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女生)。
(3)第三类为选考项目(满分为8分):①足球运球绕杆;②篮球运球绕杆;③排球正面双手垫球。各市可根据当地情况增设难度相近的选考项目,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通常在九年级下学期开学后,现场测试日两个月之前,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从第二类抽考项目中随机抽取一项,向社会公布;考生从第三类选考项目中任选一项。抽考和选考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过程性考核考试成绩评定
(一)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情况(满分4分)
按照体育课、课间操出勤率评定。学生事假、病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同一学期内,事假、病假要分别累计,超过3课时者,超出课时按缺勤记录。教师应当如实记录,学校要严格监管,并定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参加上级部门规定活动的,不计缺勤。对应分值为: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满分8分)
在八年级和九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由学校或第三方测试机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须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数据 一致。对应分值为:
(三)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核(满分8分)
每学期由各学校负责评定。根据《课程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自行选定考核内容。对应分值为:
现场测试成绩评定
(一)评定标准
现场测试项目成绩评定标准见《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现场测试办法(2024年修订)》。
(二)免考缓考情况
1.免考: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不能参加现场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项目免考。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病学生需提供各市指定医疗机构证明,填写申请表。学校初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上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免考申请统一评议,通过名单须面向社会公示,并报当地招考机构备案。相关审批材料需存入学生档案。无残疾证的学生,均按因伤、病处理。伤、病学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可以考试,须由学生申请,附各市指定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参加考试。经认定后,残疾学生现场测试成绩按满分记入;因伤、病学生免考项目按满分的80%记入,未免考项目按实际得分记入。
2.缓考:因临时伤、病,女生因特殊生理期不能参加现场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项目缓考。学生填写申请表,临时伤、病学生需提供各市指定医疗机构证明。学校初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上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在现场测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各市要严格集中组织补考。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按因伤、病免考记分规则处理。
激励机制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对必考、抽考和选考三项成绩均达到荣誉标准的学生,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统一颁发刻有学生姓名的荣誉奖牌或奖励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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