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北京中考中招改革的整体思路与核心举措。本次改革延续了2018年北京中考中招改革的主体逻辑,进一步强调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力图以考试招生制度为牵引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破除“唯分数”评价与应试教育取向,倡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教师教师潜心立德树人、加强五育并举,引导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
立足选才育人推进中考中招改革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最终定位不能止步于优化考试,特别是不能以是否设计出严密精巧的考试制度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关键。推进改革,首要需要考虑的应试这项制度设计的初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定要服务好选才与育人这两项基本的功能定位。一方面,要服务好选才。鉴定选拔更具潜力的未来人才,或者甄别学生的不同潜力,使其得以接受更为适宜的教育。另一方面,要引导好育人。通过考试招生指挥棒更有利地推动育人改革,让考试招生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动力。
考试招生制度应以学生综合素质与核心素养为尺度选才,更好发挥考试招生对提升国民素质的推动作用;要甄别和挖掘学生潜力,让学校教育与学生的爱好特长等得以更好地匹配;要加强基础学科人才选拔,实现对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发现和持续培养,更好地服务于教育强国、科教兴国战略。
中考中招改革还需要切实发展导向作用,服务于育人。一方面,改革通过对“考什么”与“不考什么”的判定与澄清,可以直接且有力地推动破除育人环节中的应试教育惯习。另一方面,通过改革可以进一步明确“培养什么人”的目标谱系和“怎么培养人”的策略选择,推动学校教师改进教育教学。
以改革推动落实教育减法
“减”是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话语。此次中考中招改革也非常强调“减”的实招与实效,给学生全面发展与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改进更多的可能。
一是减少机械性的应试。改革强调减少机械性、重复性、低水平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减少教师灌输教学和学生反复刷题,引导教学从简单应试转向依据课标教学。改革划分了考试、考查、考核科目,其中考查科目分等级呈现成绩,考核科目以合格与否呈现,旨在减少分分计较,让学习可以在达到基础要求的同时回归兴趣,让教学可以在落实课标的同时加强探索。
二是减少考试负担。《实施意见》要求,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课程内容学习后参加考试,实行随教、随考。我们要做的正是把考试融入日常,发挥考试对于日常教与学及时检验改进的功效,让学生更为从容地面对。改革还主张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强化了评价结果的切实使用。这并不是给学生教师增加负担,而是为了通过过程性评价,真正通过捕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代表性、关键性事实,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刻画,减少对于考试、对于分数的依赖。
以改革夯实做好教育加法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能只做减法,还需要做好加法,更好地服务于选才育人。
一是通过考试内容改革加强核心素养的培育。改革力倡增强考试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创设新颖情境和设问方式。这几年北京中考也一直秉持这一改革取向,大家会发现死记硬背的题目少了,题目更活了、更新颖了、更贴近实际了。这样才能逐步引导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重视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探索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等。
二是通过招生制度改革加快高中培育方式的变革。《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多渠道、新载体的招生入学体系,促进多元评价方式与招生录取方式有机结合,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贯通衔接。随着探索的深入,高中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定位确定考查与考核科目门槛并精准选才,学生则根据自身的优势和学习期望选择高中,实现更好的匹配。这就要求高中必须从学生发展的角度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在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办出特色,谋求多样化发展。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评价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教育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每一次改革都经历了审慎设计与反复论证。希望这一次中考中招的深化改革,可以对于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与学校的办学发挥更为强劲的反拨与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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