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首批省级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首批省级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首批省级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工作队伍由200人组成,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从业人员、卫生健康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
《通知》指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试点,2024年春季学期全面展开。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通过自主监督和集中监督两种形式开展。自主监督需自行联络组成两人及以上的工作小组,填写《报备表》后开展监督,并于结束后反馈《反馈表》。集中监督由教育厅统一组织,抽选部分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成若干小组,对21个市(州)全覆盖开展监督。
《通知》强调,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签定监督行为承诺书,按照学校规定有序入校开展监督,不得扰乱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不得借监督之机,随意拍摄传播照片视频,弄虚作假制造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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