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始终把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
面向幼儿,尊重其身心发展和语言学习客观规律,通过学前智能助教系统,在保育教育过程中,寓教于乐,让幼儿学会普通话,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奠定良好的语言基础。面向中小学生,通过专题课堂,高效开展日常听、说、读、写的全方位教学,提升学生学习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时性、主动性,有效培养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数据驱动 助力精准治理
截至2023年5月,自治区已基本完成12个盟市相关硬件设备建设与多轮应用培训。接下来,各盟市将不断推进各类智慧教与学工具的常态化应用与创新应用,全面助力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环境,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编辑:乌丽娅斯
校审:包革命 刘相飞 杨冬梅 郝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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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内蒙古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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