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我区将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3572名,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1103名、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2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547名、英语专业385名、物理学专业305名、生物科学(或生物技术)专业183名、地理科学专业218名、化学专业155名、音乐学专业171名、美术学专业142名、体育教育专业174名;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招男生)164名。
地方公费师范生按照“定向招生、公费培养、定向从教”的原则培养,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地方公费师范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分片区委托培养,2023年培养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3所院校。
地方公费师范生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地方公费师范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地方公费师范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各地对服务期满的地方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可前往广西教育厅官网、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及各培养院校招生网站查询。相关报考、招生、录取等事宜可咨询各培养院校招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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