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网上申请、各区和在汉高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复核,殷圆梅等2972名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提交的申请材料,除部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户籍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日(7天)。公示期间,广大社会人士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电话:027-65600116;电子邮箱:whjyjxzsp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后,将进入审批认定、制发证书等程序。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左右,申请人可关注市教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认定结果,并与各区确认点电话联系,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请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内。
附:2023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一批)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一批)(2972人).pdf
原文链接:https://www.duolaoshi.com/2019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