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双减”办发布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全国统一高考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涉高考行为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氛围,全力为莘莘学子“保驾护航”,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五、不得组织或参与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不得宣传培训内容与真题一致或高度重合。

六、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七、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

八、不得在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九、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十、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学生家长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任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欢迎通过广西“‘双减’随手拍”便捷投诉举报平台(网址:sjjc.myclub2.com),或拨打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馈。

自治区“双减”办发布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广西“‘双减’随手拍”便捷投诉举报平台二维码

(网址:sjjc.myclub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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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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