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坚持四个导向,构建全方位资助育人体系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昌邑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目标、精准、绩效、结果“四个导向”,着力构建全方位资助育人体系,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标,促进了学生全面健康发展。2022年,昌邑市共有3项案例获评山东省“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优秀工作案例,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被授予“山东教育慈善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坚持目标导向,打造责任落实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树立规矩意识,正确行使学生资助职责;加强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切实保障资助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建立健全“县-校-班”三级责任落实体系,配齐配强资助专员,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双参与,持续推进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及能力提升。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及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让资助政策看得见、听得到、读得懂、用得上,切实发挥好教育资助“助学济困”的作用。

二、坚持精准导向,打造数据筛查体系。每学期初,加强与教育、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最新的脱贫享受政策、低保、孤残等12类特殊困难人员名单,并及时下发、组织学校开展核查工作。充分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对外省来的12类学生进行大数据识别,仅2022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共排查出特殊困难学生1300余名,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

三、坚持绩效导向,打造质量提升体系。坚持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标准做事”,制定《昌邑市资助育人十二项制度》,细化规范流程,明确职责标准,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照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评分表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修订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将资助政策按规定落细落实。强化督查落实,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县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设立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学生资助评价指标。严格专款专用,接受省市专项审计、考核、督查、巡察,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提高了学生资助工作的透明度。

四、坚持结果导向,打造资助保障体系。加强对接沟通,向市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报告,争取资金拨付到位。精准落实资助政策,要求学校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和使用经费,建立以国家资助为主,学校资助、社会资助为辅的奖、助、贷、补、免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履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2022年,共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及免学费等资金449万元,资助学生6935人次;受理300名大学生的助学贷款申请,发放贷款347万元,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向昌邑市人民政府发来感谢信,充分肯定了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的成绩;发放“爱心一日捐”资金64.9万元,资助师生454人;为4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赠送价值6.8万元平板电脑;为77名大学新生发放“纪念陈隽先生”奖学金、华夏农资奖学金共计18.4万元等;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等6个单位获评潍坊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13人被评为潍坊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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