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全省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视频部署会。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省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视频部署会主会场
王恒斌要求,一要从服务党和国家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立德树人和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高度,把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作为一项国家制度落实落细,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参照系和坐标尺,为政府决策履职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推进,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市、县、校三级组织实施责任。三要把握重点,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规范信息上报,严格工具保密,确保监测工作安全顺利。省政府教育副总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白燕详细介绍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流程、任务分工、进度安排等,并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作为一项国家制度,旨在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以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两个学科,以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监测学科增加了英语、劳动、心理健康三门,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从2021年开始,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陕西省参加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10个样本县(区)有:西安市莲湖区、灞桥区,宝鸡市陈仓区,铜川市耀州区,渭南市大荔县、富平县,延安市子长市,榆林市靖边县,安康市白河县,商洛市镇安县。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样本县所在市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10个样本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教育总督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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