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10条举措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内蒙古出台10条举措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近年来,内蒙古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全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促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近日,针对目前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自治区教育厅出台了10条务实举措,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分级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各盟市建立心理辅导站,旗县(市、区)建立心理辅导中心,中小学校设立心理教育与咨询职能机构,建立起自治区统筹、盟市心理辅导站牵头、旗县心理辅导中心指导、学校心理部门实施、班级宿舍信息员预警的分级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建设中小学校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中小学校校级心理教育与咨询机构明确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并按要求定期开展心理教育与咨询等工作。
三是进一步明确心理健康教育课时。要求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双周1课时”标准,在体育与健康、班团队活动、地方和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专门课时。积极开发至少1门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组织至少1个由心理健康教师指导的学生社团。
四是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要求各盟市心理辅导站、旗县(市、区)心理辅导中心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研员,各中小学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规模较大学校要按照师生比1:1000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五是持续做好心理健康教师培训。要求将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整体计划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建立心理健康教师“三年一周期”全员轮训制度。用好全区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公益线上平台“润心大讲堂”。
六是完善青少年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转介制度。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转介制度。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1次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加强学校与专业医疗机构协作,建立“绿色通道”。
七是完善高校对口支援中小学机制。依托15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对口支援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中小学,在教师队伍培训、设备资源建设、心理健康活动等方面实现资源互通、合作共享。
八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面向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九是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工作机制。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家访制度,开办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针对家长开展1次专题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课。联合卫健委、文明办、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团队、心理危机干预防治专家组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团队并定期开展工作。
十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与支持保障。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督导评估体系中,定期督导考核。要求各地加大对心理健康的投入力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要求纳入“互联网+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中,构建基于学生日常行为轨迹和数据分析的预防、干预、追踪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青少年心理健康信息服务系统。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编辑:乌丽娅斯

校审:包革命 王勇 郝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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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内蒙古教育发布”

内蒙古出台10条举措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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