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三个三”推动“民转公”改革还惠于民

资阳区:“三个三”推动“民转公”改革还惠于民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办公室编            2023年1月11日

资阳区三个三推动民转公改革还惠于民

今年来,资阳区全力启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工作,通过积极引导,依法协商,规范发展,推动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平稳顺利转公,率先全市超额完成新增公办学位任务。民办义务教育学位占全区学位比率从12.13%下降至4.9%,社会反响较好,整体大局稳定。

坚持三个全面确保工作到位。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实施路径、组织保障、财政支持作出明确规定。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组建舆情防控组、风险防控组、补偿协商组等3个工作专班,调度工作12次。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责任,选派3名党支部书记全权负责并具体指导3民转公学校相关工作。是全面摸准办学情况。区委副书记带队,组织由教育、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补偿协商组先后进驻3民转公学校,全面了解学校章程、办学条件、师生来源、学校管理情况,全面摸准学校出资、运营、负债情况,根据3所学校主办者意见和办学实际,制定一校一策方案。风险防控组安排专人驻守3所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并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教学秩序正常。三是全面进行政策宣传。区委召开全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创新提出五不变原则,即所有转为公办学位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变,学校管理模式基本不变,教学方式基本不变,教师队伍基本不变,学生班级编排基本不变。教育和人社部门及时召开公办在编教师会和临聘教师会,当面向教师解释五个一批政策。依托网站、校园公示栏、家长群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争取家长理解支持。

坚持三个先行确保有序规范。一是坚持法律先行。实施方案制定、谈判协商过程、补偿协议文本均由区司法局把关,确保补偿协商全流程合法合规。其中谈判协商主要采用面谈的形式进行,由3所民办学校提出书面诉求,补偿协商组以相关法规文件为依据当面逐条回应,不合理诉求当场拒绝,既保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将补偿总金额控制在最低范围内,节约了财政资金。二是坚持程序先行。区教育局、区司法局指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开展财产清算和注销工作,推动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先后与区教育局签订民转公框架协议和补偿协议,递交注销申请报告。在此基础上,由区教育局登报公告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退出民办。三是坚持稳定先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民营资产剥离、招生、公办教师回归、临聘教师解约与招聘等风险进行精准研判,逐项制定防范措施,做好详细预案,确保大局稳定。区财政部门根据3所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支持力度和时效给予定量一次性补偿,确保学校资产剥离稳定。对于临聘教师由民办学校举办者全部解聘并依法进行赔偿。对于招录或聘用的教师优先安排在原学校任教,确保师资稳定。

坚持三个突出确保民生稳定。一是突出公平性。谈判协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3所学校补偿按照同等标准进行;对于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公办在编教师,统一按原派遣渠道回归公办学校或乡镇学校;对于民办学校临聘教师的解聘违约金按照同等标准依法补偿。二是突出统筹性。健全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公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和教材管理同部署同要求。对所有学校房屋进行安全检查,重点督查3民转公学校租赁办学的场地安全。加强原民办学校在编教师的日常管理,杜绝民办学校变相继续聘用公办教师。三是突出发展性。坚持立德树人,引领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的正确办学方向,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督促民办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合同,保障其待遇和合法权益;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推动民办学校全部开设银行存款基本账户,全面建立大额资金异动和最低余额保障预警机制;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超过全区义务教育学位总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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