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实施方案》提出
2023年6月底前,省、市、县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能,围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压实工作责任,开展集中整治,进行全面攻坚,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2024年6月底前,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 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方案》提出
要健全违规培训预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紧盯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定期更新黑白名单。各地要全面公布已取缔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清单,定期公示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家长防范违规培训,避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害。加强课后服务建设。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增强作业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统筹校内外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对违规培训查处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线上培训机构开展巡查,及时处置违规问题,定期通报全省性违规线索。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对违规培训查处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突出位置。强化调查取证,做好违规培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加强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执法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会商案件查处工作,形成协同办案、闭环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清单,适时部署专项整治,及时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各地要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各地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例。要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台,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抓住关键节点,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加强警示震慑。要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提升违规培训查处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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