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生资助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滨州市以惠民生、促公平为切入点,持续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精准资助和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全面细化、深刻到位,真正践行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有效维护了贫困学生就学权利。2021年,滨州作为唯一地级市在省教育厅举行的“学生资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2022年滨州市教育局被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联合表彰为“山东教育慈善奖先进单位”,市教育现代化服务中心被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彰为“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一、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优化细化资助流程
目前,滨州市已建立起从幼儿园到大学全覆盖,“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善了各项资助工作流程。开学前,通过制作印发《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开通资助热线电话、公众号发布政策信息等多种渠道,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提前了解政策。开学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新生报到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学生资助政策展板,高校在新生报到现场开设“绿色通道”,未筹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入学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规定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项目申请与评审、学费(保教费)减免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学习生活。滨州在全省率先推行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等10项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有效克服了发放渠道单一、手续繁琐、管理困难等问题,“便民惠民”的助学新路子赢得各方好评,更有效压缩了发放流程、优化了资助环节,提升了资助精准度,彰显了多赢成效。2022年,全市累计资助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20.3万人次(含中职免学费政策覆盖人数),发放(免除)学生资助资金1.89亿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和贷款人数创历史新高,申请金额达1.04亿元,较去年增加18.2%,惠及全市1094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人数较去年增加9%。
二、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科学核定资助资金
精准化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制定了《滨州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构建了“事前比对、事中督查、事后检查”三位一体常态化监管机制,从精准确定资助对象、科学核定经费预算、完善认定实施细则、明确监督惩戒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精准化的数据平台不断完善。以我市“e家大救助”体系建设为契机,以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为蓝本,设计了资助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等流程模块,实现了家庭经济信息查询,有效避免了错助、漏助情况发生。精准化的资金分配方式不断优化。持续优化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坚持经费向公办学校倾斜、向农村学校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较多的区域倾斜,杜绝“一刀切”式的简单粗放分配,确保精准属实、应助尽助。
三、持续巩固扶贫成果,发挥资助育人成效
脱贫攻坚时期,滨州市充分发挥了学生资助在教育扶贫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累计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5046人次,免除和发放各类资助资金5626万元,切实保障了贫困家庭子女“有学上、上好学”。脱贫攻坚战结束后,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研究制定了《滨州市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除了对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外,将低收入人口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纳入资助范围予以重点资助。持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采取民主评议、量化评估、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家访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2022年,滨州市精准识别并资助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等10类特殊困难学生23245人次,发放(免除)各类资助资金2015.5万元。
习近平总书记曾寄语青年“精神上强,才是更持久、更深沉、更有力量的”。滨州市始终坚持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全市资助育人活动开展有声色、有力度,今年以来,征集“爱心传递”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事迹46篇、“疫情下的资助暖心故事”36篇,连续多年发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励志故事”、“爱心传递”等资助育人活动,选树了一批励志典型。着力推进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与心理辅导、素质拓展等项目相结合,在全市中小学先后举办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1380余次,有效帮助受助学生提升求知信心,进一步培养受助学生群体的家国情怀。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