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多措并举做好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湘潭市雨湖区多措并举做好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办公室编            2022年11月2日

湘潭市雨湖区多措并举

做好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湘潭市雨湖区积极探索构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建机制、补短板、明流程、强监管四方面入手,推动全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建机制。一是健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出台任务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12个乡镇(街道)34个村(社区)区块扁平化管理,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责任二是健全“行——行”互通协同机制。健全审批、监管、处罚协同机制实现行政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三是健全“行——刑”移送衔接机制。推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有效衔接

补短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和依据。严格规范执行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下发行政执法文书汇编,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进一步确权”“授权”,明确校外培训监管股承担具体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能二是壮大执法队伍。充实办案力量,全区现有执法人员27人。同时,不定期邀请司法局人员开展业务指导,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配备执法设备。为满足现场取证相关要求,配备了数码照相机、高清摄像机、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笔记本等设备,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明流程。一是查。对涉嫌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由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二是立。行政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提出立案、移送及其他处理意见三是议。案件承办人员调查终结时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行政处罚建议,附证据材料,按程序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审。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五是告。行政机关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等,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六是罚。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

强监管。一是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励群众参与监督,2021年7月至今,全区收到家长、学生和其他群众的来访来件达110余条,回访完成率达100%,事件处置完成率达100%,满意率达92%。二是健全监督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行“一案一审”,并将案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同时,面向社会公布违规培训行为投诉举报平台,聘请若干名学校教师、家长代表、社区干部和法制副校长等担任校外培训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三是严肃督导问责。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充分发挥校外培训责任督学作用。全区立案查处校外违规培训行为6起,罚没资金9万余元,立案查处在职教师5人,形成警示震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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